在農村蓋房子,現如今已成為一種趨勢,越來越多在城市打工的人都愿意回農村建房了。那么,2020年農村蓋房子新政策有哪些內容呢?自建房都會被強拆嗎?哪些情況下的自建房會被強拆?下面就來為大家簡單介紹介紹。
2020年農村蓋房子新政策有哪些?
(一)無法建房的情況:
1、將宅基地賣出或轉租的不能再申請宅基地
國家推出土地可以流轉政策后,一些農民就紛紛將自己的宅基地轉讓或轉租給村里的其他人員路人,但是這一類的農民就不能再重新申請宅基地了。
2、原有宅基地面積超標
國家對于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是有著嚴格的規定的,但是現在的許多家庭宅基地面積都超過了規定的標準,因為國家對于這一類的農民朋友也有具體的新政就是不得再重新宅基地建房。
3、一戶多宅
國家推出了一戶一宅新政,要全面清理農村的一戶多宅情況,而部分多余的宅基地將會采用付費試用、有償退出、復耕補貼等多種方式,那些有多處宅基地的農民朋友也不能再申請宅基地建房了。
4、當地無宅基地可申請
若是農民朋友所申請的宅基地已經被政府設為規劃范圍內了,那么這樣的宅基地是申請不來的,更不可能用來建房了。
5、超出建房面積的
建自建房時一定不要超出國家規定的建房面積,一旦超出,這房子將屬于違章建筑,而目前農村自建房中的違建情況將面臨拆除或繳納金錢的處罰。
(二)農村建房審批程序:
1、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后,將符合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占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準后,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并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6、村民住宅建成后,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準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農村哪五種房子將被強拆?
1、搬走后留下的老房子
相信很多人都在新聞上看過,一些地區為了重點幫扶貧苦村民,就將那些地理位置、生存條件差的居民,進行集中搬遷。讓他們住進更好的房子。通過改善居住條件,幫助搬遷的貧困居民逐步的走出貧困的泥潭。而搬遷之后,這些房屋將都會被拆除。還有一些家庭,有條件蓋了新房,舊房子還未拆除的,也是成為拆除的對象。
2、耕地上的房子
在我國對于耕地的使用,任何人都不得隨意更改。從現在起,只要是耕地上的房子沒有合法的手續,都將被拆除。
3、無人繼承的房子
每個村里都有孤獨的老人,當他們走了以后,他們的房子就是沒人要的了。因為他們無兒無女,所以房子將會被集體收回,這樣的房子,也是重點拆除對象之一。
4、有償退出的房子
現在我國是鼓勵農民們將宅基地有償退出的,而一旦退出,農民們拿到相應的補償款之后,這類房子,就會面臨拆除,不然這種鼓勵將是毫無意義的。
5、遺棄的房子
在農村還是隨處可見的,遺棄的房子。有的村民進城之后,將很少回來,常年以往的,房子沒住,漸漸的就被遺棄了,也不翻修了。還有遺棄的豬舍,雞舍等,都是拆除的對象。這些房子不僅會影響村子的美觀,還有些危房,也是一種潛在的危險。
綜上所述,關于2020年農村蓋房子新政策的相關內容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里了,同時對于五種將被強拆的房子也為大家進行了解釋,如果有什么拆遷方面的疑問建議及時的聯系咨詢相關律師。
按照我國法律相關規定,是不能在水田建房子的,除非獲得相關部門的批準,否則就是違建,被認定為違建后,有很大的可能性會被強制拆除。土地資源是屬于國家或集體,農田作為我們國家重點保護的對象,我們只有使用權,
早前,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在京召開,在工作會議上提出2020年要“穩步推進棚戶區改造”,既是實施“嚴格把好棚改范圍和標準,調整完善棚改貨幣化安置政策”的目標任務也是其結果,重在對這一方針政策的推
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行政強制決定前,應當事先書面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當事人收到催告書后可以進行陳述和申辯。經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可以作出強制執行
不是所有的違建都必須拆除。第一種情況:宅基地的面積總和不到當地的宅基地的標準。有些農民雖然有多處住宅,但這些住宅的面積加起來也達不到當地的宅基地標準,因此雖然規定了一戶一宅,但是一戶多宅的住宅面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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